特殊教育论文篇1
目前农村特殊教育普遍落后、整体水平低,主要存在基础设施条件差、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费用高、家长观念落后、学校在招生时对学生户籍、年龄、智力等方面存在限制的问题。
1、基础条件差
农村很多特殊教育学校规模较小,教室、课桌、宿舍、食堂、操场等硬件设施达不到国家标准,难以容纳足够的学生。学校往往离学生家较远,学生有时要走很长的路上学,尤其是在山区,山高路远、道路阻塞更是学生面临的难题。此外,学校由于经费不足难以购置相关的器材设备满足残疾孩子的个性化培养。
2、师资力量不足
在农村即使是一般正常的学校都存在师资不足的问题,特殊学校则情况更甚。学校教师少,有的学校只有几名教师,有的课程还要请别人代交,有时一名教师要负责十几甚至几十名儿童。特殊学校的教师专业水平整体偏低,学校尚有许多没有受过专业教育的临时工充当教师,受过专业教育的教师则缺少继续学习的机会。农村特殊学校教师工资普遍很低,许多教师耐不住清贫纷纷外流。此外,许多学校缺乏有效地教师管理和激励机制,部分教师抱着死工资在教学方面人浮于事的现象也很普遍。
3、教学费用高
农村的残疾儿童家庭贫困的占绝大多数,许多父母本身身患残疾,没有劳动能力,也有很多父母在外打工或者在家务农,他们根本无力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尽管这些年国家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但是在偏远的农村特殊学校,得到的支持却少之又少,有的学校甚至连教学书籍、文具等都缺乏。因为这些方面的原因,在农村存在着严重的入学率低的问题,有的地方符合条件的适学儿童入学率不到1/3,甚至更低。
4、家长观念落后
许多家长在观念上早已放弃对孩子的希望,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思不支持或者反对孩子接受特殊教育。在农村尽管特殊教育的学杂费已经全免,但生活费的负担依然很大,家长不愿意加大负担,有的家长为了减少家庭支出会勒令孩子退学。有的聋哑子女家长不甘心还要再生养一个健全的子女,并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健全子女身上,从而不愿送聋哑子女进入学校学习。这导致大部分聋哑儿童和轻度弱智儿童至今仍然没有机会接受最基础的学校教育。
5、招生对学生户籍、年龄、智力等诸多限制
学校因为经费等原因难以开展更大规模的特殊教育,因而在招生上对孩子诸多限制,在农村聋哑儿童因为户籍、年龄、智力等原因被拒之门外的不在少数。
二、农村特殊教育存在缺失的原因
目前农村特殊教育存在缺失的原因主要包括特殊教育经费不足、相关的法律不健全、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业难、社会观念陈旧等原因。
1、特殊教育经费不足
我国对于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尽管每年在持续增长,但是在农村教育经费普遍紧张的大环境下,农村的特殊教育经费紧张情况更加严重。在国家的整个教育经费投入中,农村特殊教育所占的比重很低,对农村贫困家庭补助标准低、覆盖面小;有关部门对学校评价的标准仍然是名次、升学率、分数等,农村特殊学校既无名次和升学率可评比,又难有就业率作为考核。因此只能另册,有关部门对于另册的学生不抱希望,对农村特殊教育关注一直就有些不足;此外,农村残疾儿童家庭本就贫困,缺少一定的经济来源,加之医疗等费用向来很大,一般维持家庭生活都很难,更遑论负担孩子的特殊教育生活费。这些问题造成了学校基础设施差、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费用高等问题。
2、缺乏必要的政策倾斜
教育部门没有完全做到农村与城市、特教与普教的一视同仁,在教师方面,农村特殊学校教师很难享受到与城市和普教一样的编制配置、奖励政策、晋升机会和工作待遇等,这势必影响到教师们的积极性;在经费投入上,国家缺乏对农村特殊学校的投入,缺乏对农村残疾儿童的投入,阻碍了特教的正常开展。
3、特殊教育法律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越来越重视针对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并在各层级的法律法规中都有条文涉及到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但站在系统化、专门化的角度来看,针对残疾儿童立法的现状并不构成一个完整、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数量上看,从[宪法]到[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教育基本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加以规定,但是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在适用方面势必造成混乱,而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农村残疾儿童特殊教育的专门法律;从内容上看,我国的[残疾人教育条例]缺乏与其配套的实施细则,如对特教教师的奖惩机制、残疾儿童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方面都缺乏明文规定;从范围来看,残疾儿童法定对象范围过窄,没有涵盖所有有教育需求的残疾儿童。
4、特殊教育学生就业难
特殊教育就业率并不高,学生转行的现象普遍存在。一是学校教师稀缺,课程设置不合理。在农村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本就稀缺,有的一所学校只有几名教师,根本是疲于应付,很难针对学生自身特点,因材施教。学校的课程设置也不合理,有的课程明显不适用部分学生,但仍然按部就班的上着,农村特殊学校因为经费、资金等困难很难设置多样化的课程;二是社会上对残疾人存在歧视,很多工作明明残疾人可以胜任,但是因为社会观念等问题而将残疾人拒之门外的现象不在少数。学到东西仍然不能就业无疑加重了学生和家长对上特殊学校的疑虑。
三、解决农村特殊教育问题的几点对策
解决农村特殊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要从政策、法律、经费以及学校课程设置、教师管理和社会支持等方面来考虑。
1、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和经费投入
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同样是推进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动力,二者不可偏废。在政策层面上要缩短农村特殊教育和城市特殊教育的差距。在对教师的奖惩机制、晋升机会、薪资水平以及专业培训等方面不应该有所偏颇。应规范农村特殊教育学校的编制等问题,加大特殊教师的培养力度和对农村的输送力度;对于学生来说,应扩大农村残疾儿童受教的范围,减免学生在学校的生活费等;此外,还应该实施农村扶贫扶智工程,将贫困儿童家庭纳入扶智范围。
2、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
发展特殊教育应当是发展义务教育其中义务之一。农村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完善的立法保障。一要修订现有的特殊教育立法条款,对现行的[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进行系统的梳理,对不适应的相关条款尽快修订;二要研究制定专门针对农村特殊教育的法系,要针对农村实际用法律的途径对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进行全面保障。
3、规范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师管理
农村特殊学校的课程设置很不合理,缺乏真正能够培养学生能力的课程和器材,无法根据学生的自身情况提供个性化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应着重设置培养学生能力和发展学生个性的课程。要着力加大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和完善远程教育方面的硬件和软件方面设施。在教师管理方面,应建立教师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教师的奖惩制度。学校应该致力于培养稳定并且全面的师资队伍,保证教学工作的持续稳定开展。
4、加大社会支持力度
家庭、社会各方面不应该对残疾儿童存在歧视。无论是上学还是就业或者是在日常生活中,都要表现出足够的支持和关怀;社会上应该多成立一些农村特殊教育基金,号召社会各界对农村特殊教育进行支持。
特殊教育论文篇2
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已形成“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发展格局。特教师资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据教育部统计,截至2012年底,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已达5.3万人,专任教师4.3万人。但从总体上看,仍有不少地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康复专业人员编制标准缺失,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数量尚显不足、结构仍不完善。为此,[提升计划]对特殊教育教师的编制和结构提出针对性措施,要求各地“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配足”指的是数量“,配齐”指的是类型,其中包括教学所需的各类学科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送教教师、康复类专业人员、残疾学生生活指导和管理人员等。这是从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康复、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提出的,再次强调特殊教育工作不仅需要像普通学校一样的学科教师,还需要普通学校没有的其他类型教师和专业人员。
二、构建特殊教育专业标准体系
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是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的关键。目前,我国缺少国家层面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尚未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这些直接影响了特教教师准入政策的完善,影响了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提升计划]提出五项举措:一是“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二是“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三是“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四是“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这些举措将进一步规范、促进特教教师专业发展,提高特殊教育专业水平。
三、加强特教教师专业能力培养培训
针对特教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师专业能力总体水平偏低的问题,[提升计划]在加强特教师范专业建设和强化职中、职后培训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提出“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加大部级教师培训计划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这些要求将特教教师的职前专业培养、职中和职后专业培训系统整合,逐步形成专业发展路径,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畅通了渠道。
四、提高特教教师待遇
[提升计划]要求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主要有三方面举措: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二是“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三是首次提出“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政策。另外,[提升计划]对特教教师的职务(职称)评聘还作出专门要求,强调“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上述这些措施体现了国家对特殊教育教师的高度关心,同时也将鼓励更多与特殊教育密切相关的其他领域的专业人士参与到特殊教育工作中来。
特殊教育论文篇3
遵义市特殊教育学校是遵义市比较有规模的,主要是接受聋哑学生,集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有学生200人左右,教职工40人左右,这样对比下来的比例大概是教师与学生1对5甚至更多,在正常情况中是很好的,但是对于特殊幼儿来说,在年龄与特殊身体状况等多种制约条件中突发状况会更多,教师可能根本无法应付一些情况的发生。以现在学校的发展规模与师资力量而言,不是不愿意而是没有更多的能力接收更多的特殊学生,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其实在另外的特殊学校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规模不够,特殊教师的比例根本不足,成为了学校不能接受更多特殊学生的主要制约因素。而且从特殊教师数量上还引申出另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有一些特殊学校在专业教师不足的情况下会选择招聘一些辅助人员,有些可能缺乏专业知识、实用技能、方法等等,自然教学所产生的效果也会比较低。对于特殊学校的情况调查中发现特殊教育学校整体来说收容的特殊学生不多,而且大多是聋哑学校,针对其他特殊学生的极少,如智力障碍等。
2教育方法不当
在学校里教师与学生是接触最多的,对学生的影响也是最大的,对特殊幼儿来说教师对他们的关注或观察程度或许会改变他们许多;在有特殊幼儿的班级里,可以看到这样一些状况:一些特殊教师每天上课把照顾好孩子的生活、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工作,然后孩子们就这样只是一天天的长大,来学校了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变。当然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做法与想法没有错。但是,特殊教育的价值和意义并没有完全发挥,甚至,严格意义上,都不算是特殊教育。
3认识不到位
教师是一个学校的第一战线人员,对于学校、学生都有他们存在的重要性;那么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是如何的?师范生是即将成为教师的人,在遵义师范学院里进行了调查,问学生是否了解特殊教育、有没有从事特殊教师的想法等问题,大多数人只是听说有针对残障儿童的特殊学校,有些甚至没有特殊教育这个概念;当与他们交谈让他们初步了解特殊教育之后,问其是否愿意将来做一名特殊教师时,很多直接说不愿意选择做一名特殊教师,或说一笑带过。在职教师是已经成为教师的人,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大同小异。面对残障学生,花费的时间精力会更多、工资待遇不好、不是特殊教育专业出身、会有沟通问题、性格不合适等等。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可反映出的问题是愿意选择特殊教师这份职业的人不多。
4择校难
在学校上课时,课堂上曾经出现了这样的状况:长期小学学前班的一个可爱小男孩,在一次上课的时候,突然跑到教室后面打滚、乱跳、学狗叫。马上全班学生都看着他,然后一阵哄笑,整间教室完全乱了,老师的声音怎么也盖不过学生,一片混乱中。老师很生气却又极度的无可奈何,课也没有再上下去。在询问了家长之后才知道,原来小男孩在很小的时候受到过精神打击,大多数时候和正常孩子一样,但有时候会不分时间地点的出现一些奇怪的行为,旁边的人也控制不住,只能听任他,最后安静下来。在其他年级也有一些“问题”学生在,有的学了几年了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有的不愿意和旁边的人交流;有的大吵大闹;有的•……这些孩子中有的孩子还留在学校,有的被劝退回家或者另外择校。现在又出现了一个思考问题:那一部分的“特殊孩子”(包括幼儿和儿童)到底是应该留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还是送去特殊学校才是对他们更好?
5过于依赖家庭教育
在生活中我们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况,有些父母会选择把特殊幼儿留在家中,而不是送去学校,在交流中他们总是说:“反正孩子已经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了,孩子这么小而且又有问题送去学校也学不会,而且浪费钱。我们现在的责任就是保证孩子有吃有穿,在家人的照顾下能生活,万一我们哪天不在了,不能再照顾他们,那也算是尽到责任了。”听到这些话真的让人们感到很心酸,很难过;但是也反映有些家长没有让特殊幼儿去学校的想法,没有想过通过特殊教育与学习可能改变特殊幼儿的现状,所以特殊幼儿又一次失去了去学校的机会,失去了可能改变自己人生的机会。特殊幼儿是特殊教育的对象,虽然特殊幼儿与普通幼儿相比较存在有特殊性,但幼儿在年龄上的优势使其具备学习、模仿、接受能力强、手脚灵活,爱动手动脑观察事物等特点对于特殊幼儿而言仍然具有。由此在特殊学龄前人口的庞大基数下,大力提高他们的入学率,幼儿教育的越早和越完善,对于在“起跑线”上的特殊幼儿后期的发展、对于教育本身或国家社会的和谐的都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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