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伦理教育论文篇1
【关键词】 大学生 生命伦理教育 现状
一、大学生生命伦理教育的意义
在现行的高校教育中,学校普遍重视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要求学生对课本知识的掌握。这种只注重科学文化知识,而忽视精神层面和心理层面的氛围,导致了人文精神的失落,并由此造成生命伦理观念教育的缺失。由于大学生对生命伦理问题缺乏一定的了解和思考,因此出现了言行的失常,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与心态,甚至出现自杀、伤人、伤物等严重不良行为。
南京危机干预中心对部分高校学生的调查表明:“大学生自杀率近几年呈上升趋势,比全国自杀率高出一倍,这已成为大学生死亡的首位原因。”近年来,我们频繁在媒体上看到大学生自杀的消息,这些大学生们正当青春年华,却因为各种理由,轻易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同时大学生伤害他人生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他们的行为完全是严重扭曲的心理产生的,是对生命的漠视。
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我们应该认真思考这些事件发生的深刻原因,并分析原因找到解决的办法。这些伤害自己生命和他人生命的行为,反映出了大学生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严重歪曲的心理。这些行为产生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有社会环境的影响,有其家庭环境的影响,也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从学校的角度来说,学校缺乏对大学生生命伦理观的教育,是导致大学生轻视生命、漠视伦理规范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当今高校应该重视生命伦理观教育。
针对当今高校大学生所面临的心理问题、思想问题、价值取向问题,利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他们的各种问题、原因之所在,找出合理有效的解决途径,引导他们走出心理误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拥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努力成为能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有用人才,切实有效地开展生命伦理观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国内外关于生命伦理教育研究的现状
八十年代初期,生命伦理学的概念被引入中国。1980年,邱仁宗教授在[医学与哲学]创刊号上发表了[死亡概念与安乐死]一文,首开了生命伦理学学术讨论的先河。随后,有关生命伦理学的相关问题逐步引起了各界人士的研究与关注。三十多年来,有关生命伦理的论文、论著、译著不断出现,最具代表性的是邱仁宗教授1987年5月出版的专著[生命伦理学],它标志着中国生命伦理学的萌芽。
1、国内研究现状
在台湾地区,20 世纪初,生命伦理教育从日本由民间团体引进并推广,少数学校开始增设相关课程,但并未成为主流。直到1997年台湾成立“生命教育推广中心”,生命伦理教育才被重视起来,大批专家学者参与研究与讨论,发论文、编教材、学术讨论等,推动了生命伦理教育的普及与发展,逐步提高了生命伦理教育的影响力。与台湾地区所不同的是,香港地区生命伦理教育的推进与发展,是由社会福利团体、义工组织、宗教协会等民间组织进行推进和发展的。另外,香港政府也特别重视生命伦理教育的推进与培训,各种学习培训、课程设计、实践体验等如火如荼地进行。但总体来说,香港虽然十分重视生命伦理教育,但真正具体、科学的生命伦理教育课程体系还未完全形成,作用发挥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相比较而言,大陆的生命伦理教育起步较晚。教育部提倡素质教育要以人为本,要注重人的全面发展,要尊重人的心理健康,从一定意义上讲,这是我国生命伦理教育的开始。各个学校也开始重视生命伦理教育,以此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2006 年在北京召开了“第二届中华青少年生命教育论坛”,并权威报告;2005 年上海市正式提出[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生命伦理教育正式进入中小学课堂;2004 年辽宁启动“生命伦理教育工程”,全省中小学均开设生命伦理教育课程,对中小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生命伦理教育。但是全面整体看我国的生命伦理教育现状,主要集中在中小学生,大学生的生命伦理教育还不够,理论的研究成果不多,实践教育成果不强。因此,我国大学生生命伦理教育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的提升和升华。
2、国外研究现状
1915年,德国哲学家施韦泽提出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思想,对“生命”范围的界定突破了生命对动物的限定,扩展到了植物和一切生命,为后来伦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前提和基础。1937年,美国政府提出要普及学生的死亡教育,使学生领悟到生的真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伦理观。20 世纪中期,加州的阿南达学校实施生命教育体验计划,旨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生命伦理观,提高学生生存质量。1976 年,美国大部分中小学开设了生命伦理教育的相关课程。20世纪90 年代中期,美国的生命伦理教育基本普及,主要内容包括生命挑战教育、情绪管理教育和品格教育等。英国的生命伦理教育起源于1987年,由中心基金会组织,经过十余年的发展,90年代在学校已基本普及,生命伦理教育课程被认定为跨学科重要课程。2002 年,生命伦理教育课程被认定为必修课程,由此得到全面推广。日本的生命伦理教育起源于1989年新修改的[教学大纲],为了解决日本青少年中存在的自杀、杀人、污染环境等现象,明确提出了生命伦理教育,重点定位于尊重人的精神、敬畏生命的态度、重视生态保护等领域。近年来,日本教育又提倡以“热爱生命,选择坚强”为主题的“余裕教育”,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通过教育与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认识到生命的珍贵和生活的美好,从而坚强地面对挫折,珍爱生命。总之,国外的生命伦理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生命伦理教育的对象大多集中在中小学生身上,对大学生的生命伦理研究和教育则相对较弱。
总结国内外关于大学生生命伦理教育的研究现状,通过对中国知网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的检索,关于在高校开展生命伦理观教育的文章较少。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对在高校开展生命伦理观教育的研究仍是一个有待深入的领域。
三、大学生生命伦理观教育的简要述评
从研究现状可以看出,对大学生进行生命伦理教育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从社会文化、家庭教育以及大学生自身三个层面去探寻大学生中消极生命伦理观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探索相应的解决办法,引导大学生用正确的生命伦理观去丰富自身生命意蕴,回归伦理道德本色,实现个人最终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纵观现实,年轻大学生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自杀或者杀人等否定生命的做法,在放纵自己、忽视生命价值和伦理道德要求的同时,迷失于生命的价值和伦理道德的追寻中。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从同情、惋惜、关爱生命的角度去深入分析开展大学生生命伦理教育研究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对大学生的生命认知、生命态度、生命责任、生命价值取向等方面进行定量分析,真实了解大学生生命伦理观的基本现状,并根据当前高校教育和学生生命伦理需求实际,进一步探索符合大学生生命伦理教育实际的内容、原则和途径,帮助大学生确立正确的生命伦理观。
1、转变教育观念
教育观念决定教育出路,对大学生进行生命伦理教育不能只片面强调知识技能的传授,更应该关注大学生个体性格的发展,尊重其独特性,关注大学生的心理层面和精神层面,并结合大学生遇到的现实生活困境、学习困境,给予正确、积极的引导,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让他们愉悦的生活和学习。要使学生在掌握知识与技能的同时,学会处理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学会排解各种不良的情绪,学会去领略生命的美好,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与使命,真正地享受自己的人生并为之努力。
2、深化教育内容
一是应该立足于生命存在的价值的教育,应该使学生意识到人发展的前提是存在,而存在应该是不断的进步,不断向前发展的,任何人想要实现什么样的人生什么样的梦想,都必须要有生命的存在作为前提,所以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无比重要并具有无比价值。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应该用一种包容和理解的目光去看待每个生命,关注每个生命的价值。二是高校应该对大学生开展生命挫折教育,加强大学生对生命中挫折的认识,引导大学生正确看待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各种挫折,并指导他们如何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挫折,从而战胜挫折获得人生的继续前行。要教导学生在挫折面前,人的意志可能比行为更有效,使他们从心理意识上去正确对待挫折,更好地战胜挫折,锻炼自己不断成长。三是大学生的生命伦理教育应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引导大学生树立对自己的生命负责的意识,并同时要树立对他人、对整个社会负责的责任观。应该教育大学生在生活中,没有任何人有理由肆意剥夺另一个人或生物的生命,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的生命,这是一种最起码的善良,这也是一个人所必备的道德品质。
3、整合社会资源
大学生所接触的环境是由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共同构成的,因此除了高校通过实施生命伦理教育来改变现状之外,还必须整合一切社会教育资源。大学生目前对生命状态的认识,迫切要求社会广泛地宣传教育,其中最重要的是各种传媒的作用与影响。现在是个全民信息传播的年代,网络、博客、微信、视频等各种传播媒体应坚持正确的传播导向。特别是在发生一些负面事件时,在真实报道的同时也要选取适当的视角,向全社会、向大学生传递积极正确的价值观念,让大学生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感受到生命中的美好,进而热爱自己的生命,并珍惜他人的生命。
【参考文献】
[1] 潘玉芹:当代大学生生命道德教育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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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伦理教育论文篇2
[关键词]法律体验性教育 Co-Op 模拟法庭 JD JM
[中图分类号] G64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1-0010-03
体验性教育的思想由来已久,但国内法学教育界尚无专门的介绍和探讨。法律体验性教育是美国法学院JD教育近年来提出和践行的新命题、新理念和新策略,其致力于未来法学教育对“体验”(experience)的整合,将对现代法学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法律体验性教育在美国JD教育中的兴起
法律体验性教育(Experiential Education in Law)是美国法学院面对21世纪的财政危机、互联网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机遇而发展起来的,旨在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或者模拟的特定情境中,得以“教”、“学”、“做”、“职”法律的一种教育理念或教学策略。与法律体验性教育相对应的是法律体验性学习(Experiential Learning in Law),二者都强调经历、经验和体验,即Experience。
作为一种系统性的理念和策略,法律体验性教育一般包括带薪实习的合作式教学(Co-Op)、法律诊所(Legal Clinic)、工作室(Studio)、模拟法庭(Moot Court)、讲座、论坛、辩论、学生刊物编辑、全职或者兼职打工等一切包含体验性元素的法律教学活动。最时兴有效的,就是校外的全职或者兼职带薪实习,即遍布全球的法律合作教学(Co-Op)。①
美国东北大学的合作教学项目(Co-Op),让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有1年时间,去到分布在全球的合作单位进行带薪实习。这不仅让学生工作赚了学费,而且还积累了工作的经验,对回到学校后的继续学习,有一个直接的体验,因此被誉为是美国高等教育的一面旗帜。[1]东北大学法学院在其40多年的法学教育合作项目(Co-Operative legal education program)中,一直要求学生有4个学期即差不多1年的全日制带薪实习。它与一些具有远见的法学教育者和法学院,提出了体验性学习的口号,并于2011年共同发起成立了“法律体验性教育联盟”,致力于通过整合法律原则、分析能力、诉讼技巧、职业伦理的培养和职业特性的把握等体验性元素,形成未来法学教育的共识性特点。[2]2012年10月,在波士顿的东北大学法学院召开了由[东北大学法律杂志]和“法律体验性学习联盟”承办的全美 “首届法律体验性教育论坛”(the Inaugural Symposium on Experiential Education in Law)。会议的主题是“体验未来:法律中的体验性教育”(Experience the Future: Experiential Education in Law)。来自全美的300多名法律教育者、法官、律师和学生参加了这次为时3天共4个单元的论坛。[3]除了会议讨论和发言外,部分论文被东北大学法学院的网站和法律杂志刊登发表。
论坛对法律体验性教育的理念、方式、方法和评估等问题展开了探讨,提出了一个新命题、新理念,论证了法律体验性教育的具体建构,开启了法律体验性教育的新时代。有学者认为:“体验性模式不仅教会学生技能,而且教会其面对社会问题、公共法律、法律改革和政策问题,从长远的角度使学生不仅为实践操作做好准备,而且为职业规划做好准备”。[4]有学者提出在经济萧条的复苏过程中,要重估ADR(诉讼外替代性纠纷解决)教育的价值,要像中国文字“危机”二字所预示的那样,既要看到“危险”的一面,又要看到“机会”的一面,要转“危”为“机”,使法学院从被困的“孤岛”走向开阔的“大陆”。这样不仅学生受益、法律机构受益,而且法学院也受益,是“双赢”或者“三赢”。[5]还有学者从教育者先要受教育的角度,探讨了法学教授是否需要继续实践体验的问题。[6]
无独有偶,2012年负责承办首届法律体验性教育论坛的Luke Bierman教授,原系东北大学法学院主管体验性教育的副院长和法律实践性教学的资深教授。他的[法律职业责任](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JD课程,基本上不讲课,而是秉承体验性的原则,每次由三个学生一组上台讲授、展示和主持讨论,他则坐在台下和其他学生举手提问、互动,甚至争辩。
第2届全美法律体验性教育论坛于2014年6月,由伊隆大学法学院和法律体验性学习联盟共同承办。会议还有其他学科,如建筑、商业、工程和医学领域的体验性学习领导参加。会议的主题,是面对21世纪的快速变化,如何有效和整合体验性教育,以应对法律和法学教育的财政危机和结构性挑战。其口号是“形塑未来的法学教育”(shape the future of legal education)。[7]
二、法律体验性教育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弥合
美国法学教育从最初的学徒制教育,经过哈佛法学院兰戴尔教授提出的案例教学法和传统的苏格拉底(问答式、讨论式)教学法,再到后来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最佳法律实践课程等,虽然占据主流的仍然是案例教学和苏格拉底教学法,但面对近年来美国经济的颓势和全球一体化的挑战,如何弥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二者的“无缝对接”,一直是所有法学院的努力方向。
2007年的[卡耐基报告]指出,传统的课堂和案例教学,只是教会了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但没有教会学生考虑社会和伦理的后果,学生对现实中的法律执业还是准备不足;多数法学院的课程设置,缺乏清晰的轮廓和目的。该报告建议,每个法律学生应当经历3个阶段的“学徒训练”,即传统认知阶段的“像律师一样思考”、技能训练阶段的“像律师一样做”和职业形成阶段的“职业特征和目的”。2010-2011年由纽约法学院和哈佛法学院发起并组织的“未来教育会议”,2011年由美国法学院协会(AALS)发起的“未来法学院课程”西雅图会议等,都对新的经济、技术和法律形势背景下,如何面对来自法学院内外的压力和动力,培养学生在不同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中进行法律执业的能力和素质。
体验性教育重视学生的个体体验,重视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性地位,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体验是生成性的,而不是预成性的,人的体验在实践活动当中不断地生成、展开和加深,体验因而也就是一个人的经验。”[8]美国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曾被美国法学教育界誉为“划时代的公理”。[9]它也同时表明了,体验或者经验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
在法律体验性教育中,教育不再是单向的灌输,而是引导、启发和陪伴学生进行实践和反思;教育也不再是单纯的教义或讲授,而是在更为宏大的法律执业背景(lawyering relationships)中,去考虑律师与客户、证人、法官以及更大社群之间的关系,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性学习或参与性教育。正如美国法学教育界近年来流行的一句话所描述的那样:“告诉我我会忘记,给我看我会记住,让我参与我会明白。”[10]
以大家熟悉的模拟法庭为例,法律体验性教育的参与性与体验性,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检验、论证法律知识和设想。有学生在体验模拟法庭之后发现,那些为了追求“程序完美”而事先讨论判决结果的做法,是应当禁止的。[11]2.直观呈现和获得不同的诉讼角色体验。它将审判程序和每个人的角色表演、知识运用、职业伦理等,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出来,供大家相互评价和借鉴,是一种典型的“感性教学法”[12],或者体验性教学。让参与的学生看到,“宣判”,并不仅仅是“宣读判决书”;每个参与者的不同角色体验和心态,容易促成其日后从事法律职业或实践的“换位思考”。3.允许“试错”。模拟法庭中的“当众出错”,不仅使“出错者”本人刻骨铭心,而且给其他学生以“感同身受”的学习效果和间接经验。比如法庭调解中一个看似简单的问话顺序,往往影响公正和调解的能否达成;比如有学生在扮演法警时故意头戴警帽、下穿花裤衩和拖鞋,在让大家忍俊不禁的同时,反衬出了法庭着装的严肃性和庄重性。
法律职业形象和职业伦理教育,主要靠自然而然的“身教”,而非刻意而为的“言教”,切忌空洞的“说教”。模拟法庭就是这样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边学边试、边试边学、边学边用。但尽管模拟法庭具有较好的“临床”作用,但因不易做到真实逼真或者不能经常开设,因此也有人抱怨它对法学院学生的价值,并不比模拟病变对医学院学生的价值大。[13]
法律体验性教学或者学习是介于“模拟”与“真实”之间的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将法学院内部和外部的资源整合,使法律体验性教育既要做到“真实自然”,又要避免回到学徒制时代低效、漫长的“放任自流”。
三、法律体验性教育在我国JM教育中的先突破
当前国内对体验性教育的研究多停留在中小学课程,或者大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律基础之类的课程改革中。尽管有人认为“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我们的先辈们参与体验,创造了体验学习和体验教育”[14],但对法律体验性教育的专门研究,在国内尚属空白,只有一些包含体验性元素的教学活动,如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法律实习、模拟法庭,以及一些尚属探索阶段的社区法律服务等,缺少带薪实习式的法律合作教育项目(Co-Op),只有校内为数不多的、与专业学习关联不大的勤工俭学项目,没有系统化的法律体验理念和教学制度框架。
根据我国法学教育的分层和改革趋势,当前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Juris Master)与美国法学院的“法律博士”JD(Juris Doctor),在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我国JM制教育的原型,就是美国法学院的JD制教育。[15]鉴于世界范围内法学教育的“美国化”趋势,我国法学教育界早就有人提出,应当以此为契机,逐渐压缩法律本科和法学硕士的招生规模,确立JM在我国法律教育中的主渠道地位,从而“理顺我国法律教育体制和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关系”。[16]我国的全日制非法学JM,与美国法学院的JD,在学生来源、学制结构和培养目标上,二者都“如出一辙”。
美国JD和我国JM在培养目标上,都强调应用、实践、实务和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重视为法律职业做准备。二者的学生都是已经本科毕业的学生。美国所有的法学院都是研究生院,不少学生已经具有其他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或者两个以上的本科学士学位,即便只有一个本科学士学位的人往往兼有两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经验。[17]不过,美国JD以律师为中心,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是“律师资格”考试,法官是从律师中选拔的,检察官是所谓的“政府律师”,法学教授一般也出身律师,是所谓的“学术律师”、“学术法律家”、“学院法律家”或“学术法律人”。而我国JM以司法官(法官、检察官)为中心,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才能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
我国JM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打通”上,已经具有一定的培养经验和招生规模。尽管与法律本科生的在校生规模,以及法学硕士(LL.M)的培养经验相比,JM还有差距,但其在我国博士以下的法学教育中,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代表着未来的发展趋势。我国法学教育要想学习和借鉴美国JD的法律体验性教育,不妨从JM教育先行突破,因为其在学生年龄、生源知识背景和培养目标上都具有优势,非常适合这种亲历性的法律体验性教育、学习的理念和策略,比如带薪实习(Co-Op)②等。
[ 注 释 ]
① 哈佛法学院及其所在的剑桥镇上,随处可见“Co-Op”标志的商店,即为学生兼职或全职带薪实习的地方。
② 这种带薪实习既不同于我国学生在校期间的实习,也不同于学生毕业之后的见习。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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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伦理教育论文篇3
素质全面发展,健康积极开拓。
马丽 1965年生人,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实验中学教师。1987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系。
2001年获得教育学高级讲师职称,2003年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2004年参与编写了全国幼师教材――[学前心理学],2005年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组成员,2006年承担了宁夏地方课程[成长教育]的编写工作。
参与了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 “中学心理教育的深化与研究”子课题的研究,该课题已被评为国家优秀课题。目前,正负责宁夏回族自治区立项课题“银川市直属普通高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分析”。2007年又参与部级重点立项课题“高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模式研究”子课题的研究工作。
马丽积极投入到教改中,利用业余时间整理心理咨询个案材料,并将15篇自己的思考和实践总结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报纸上。在“八五”到“十五”宁夏中小学校长培训中,马丽一直承担校长培训多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被誉为最受欢迎的教师之一。
王丹蕊 1962年生人,河南省实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理事会会员,河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教育实验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市高考心理讲师团主要成员。
创建了河南省实验中学心理辅导室,并在河南省中学中率先引进并使用中学生心理档案管理系统。将心理健康课作为校本课程纳入学校的正规教育教学中,在起始年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在毕业年级的团体辅导中成绩突出。
先后主持参与了多项国家、省、市级课题,执教、辅导的心理健康活动课多次获得省、市级心理健康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撰写的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省级奖励。参与编写的校本课程[国旗下的演讲]获省级优秀奖;参加国家“十五”规划“学生学习素质构成与培养研究”课题组的[在学习方式转变中培养学生良好学习心理素质的研究]获得二等奖;[认知疗法在考试焦虑中的应用]、[初一新生学习状况调查与研究]等论文分别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多次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王国香 1969年生人,山东省青岛市第十一中学专职心理教师,讲师,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硕士。学校心理教研组长,青岛市教育局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组长,青岛市青少年心理健康研究会理事,山东省心理健康研究会理事。国家认证的心理咨询师和职业培训师。2006年11月,被评为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
积极带动同行和心理兼职教师钻研业务,多次承担学校和青岛市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开设省级公开课[我的未来不是梦]一节,市级公开课[帮助学生考出最好的自己]一节,市级优质课比赛中[生涯规划]获市一等奖。利用团体心理辅导原理,持续开设班主任心理沙龙,在2007年5月的“青岛市心理辅导工作现场会”上,向全市中小学推广。
参与设计、实施省级教科研课题两个、市级课题一个。公开13篇,其中[教师职业倦怠与归因的关系探讨]和[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报告]均获省一等奖,[教师职业倦怠量表的修编]在部级核心刊物[心理发展与教育]上发表,作为国内开创性研究成果,被多项相关研究引用。主编教材[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任[生命教育]、[牵手心灵]等书的编委。
王俊梅 1974年生人,辽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心理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兼任辽宁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等职。
近年来,主编及编著[告诉你想知道的事]、[高中生心理健康教育]、[初中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著作五十余部,发表文章[构建学校心理辅导互联网络的探讨]、[和孩子“谈情说爱”]、[构建学习型教师团体的策略]等四十余篇,参与并主持省、市、校级课题多项。在教学上,授[友谊的真谛]、[打开朦胧的心结]、[奇妙的心理暗示]等课,多次获省、市级一等奖。在咨询方面,曾辅导过的学生达几百人次,尤其在考试焦虑方面成效显著。业余时多次做客大连电台、电视台[教育百分百]、[我爱健康]等节目。
在教学方面,经历了力求总结出统一的教学模式到“教学有法,但无定法”的认识过程。其模式包括五个环节:学生活动、愉快热身;创设情境、引人入胜;开展讨论、寻找答案;教师总结、深化主题;心育活动,反馈强化。
王海霞 1978年生人,山东省青岛市育才中学心理辅导教师。青岛市教育局教研室心理中心初中组组长,市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学生心理]特邀心理辅导教师,全国心理“辅导之星”。
王海霞擅长班级心理辅导、团队培训。2004年[支起心中的杠杆]获青岛市优质课第一名,2006年[做情绪的主人]获山东省优质课一等奖。主编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心海导航]校本课程四册;副主编社会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心理健康教育]高一下册;参编山东省生命教育教材[生命科学]。论文[用双手撑起一片天]获全国一等奖;[团体辅导在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应用]、[良好心理咨询关系的建立]、[管理情绪 享受人生]等八篇获省级一等奖。参与“对初中新课程、新教材试验的探索与实践”市级重大课题研究,负责“初中学校实施生命教育的实践研究” 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子课题。
坚信“带来阳光、照亮他人生命的人,自己也会沐浴在阳光下”,王海霞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事业,一直不懈努力给学生带来阳光,享受心灵上的共同成长。“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王海霞致力于营造平等和谐、接纳鼓励、引导启发、体验感悟、尊重个性、自我探索、自我成长、助人自助的心理氛围。
田红芳 1976年生人,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开元小学副校长。
在课题方面,以邯山区总课题[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与实践]为龙头,带领各学校确定子课题,从学生心理品质、学习、生活各方面开展研究与实践,使全区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在课题的带动下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
她从课堂教学、班级建设和家庭教育三方面深入调查分析发现,及时恰当的评价和平等和谐的环境(包括学习环境和人际环境)是优化学生心理生活的重要因素,也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于是提出了“实行柔性管理,经营健康班级”,倡导将企业管理中的柔性管理引用到班级管理中来,尊重学生个体需要,注重学生潜力的开发,营造愉悦、平等、宽松、无压力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学生性情自然流露、人格健康发展。
田红芳先后有13篇论文获国家、省、市级奖。她一直信奉这样一句话:要想使自己耕耘的土地上“多收三五斗”,就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和汗水。她先后获得邯郸市优秀教师、邯郸市新长征突击手、邯郸市优秀教研员、邯郸市优秀团务工作者、邯山区十佳教师、邯山区百名标兵、邯山区三八红旗手、邯山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获邯郸市五四青年奖章、邯山区三等功两次。
刘春柳 1974年生人,重庆市开县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教师,重庆教育学院优秀函授教师。2007年兼任重庆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研组成员及三峡片区负责人。
撰写论文数十万字,并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多篇心理健康教育经验文章。主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漫谈新教师心理健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现状及对策]、[学校心理辅导室和心理档案的建立]、[学校心理辅导与技术]等十多个专题讲座,用于各级各类教师培训。设计[走进花季――青春期心理健康辅导]、[历经风雨见彩虹]等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活动,并深入部级贫困山区大巴山腹地的中小学亲自为教学一线教师上观摩课,指导的心理辅导活动方案多次获得重庆市级一、二、三等奖。承担教育部规划课题子课题“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策略研究”主研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心理健康教育的17个子课题。独立撰写的论文[打造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品牌,创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山乡特色]在重庆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交流大会上主题发言。科研成果[论教师价值观的改变]获重庆市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一等奖。
刘春柳坚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虽为女流,当巾帼不让须眉,求索之路,生无所息。
刘葱 1974年生人,江西省南昌市实验中学教师,初三年级组组长,学校心理咨询师。南昌市教育学会中小学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江西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人员。
多年从事中学政治教学工作,担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在教学上,被聘为南昌市中小学教学指导中心组成员,江西省“送教下乡”优秀教师。经常承担省、市级示范观摩课教学和期中、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在工作中,连续多次获得“优秀年级组长”和“优秀班主任”称号。
长期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周固定时间在学校心理咨询室接待学生来访,为学生排解在学习、与人交往、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困扰。开设心理信箱“飞扬信箱”,并长期在“课程导报”上刊登,为学生提供了袒露内心、宣泄烦恼的机会。在本校及其他学校举办多种心理讲座,有面向学生的、有面向老师的、有面向家长的。针对学生的有如何排解考试焦虑、如何培养学习兴趣等,针对老师的有面对职业倦怠、班主任的心理健康问题等,针对家长的有做孩子的朋友、创设良好的家庭氛围等。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指导学生写心理日记,开展心理训练活动等。此外,撰写心理论文二十余篇,获国家、省、市一、二等奖或在国家、省级刊物发表。
孙秀莉 1976年生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一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教育硕士。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学能手,黑龙江省心理学会会员,哈尔滨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会员。曾经师从清华大学樊富珉教授,专门学习团体心理咨询。
承担中国教育学会“十五”、“十一五”重点科研规划项目“学校心理卫生与心理保健实验”,承担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规划课题“开发心理潜能提高学习效能的多元智能教学模式”的子课题。撰写的科研论文[关注心灵施暴]、[首先你是健康的――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关注教师职业倦怠]等文章多次受到国家、省市级奖励,并在[哈尔滨教育]、[教书育人]、[青年教师]等杂志发表。编写的高中生心理健康教育教材[心语之约]现已公开发行。
在实践中能够大胆创新,勇于尝试,实践了不少有意义的团体心理辅导。现在学生的团体心理训练已经逐渐成为学校的心育品牌,在学校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学校独具特色的“心灵小天使”(心理课代表)一直在积极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学生的“心理成长记录册”为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搭建了一个特别的平台。工作七年来,不断成长和进步,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孙雪玉 1963年生人,天津市复兴中学心理教师。
擅长人际沟通与交往、学习潜能的开发、情绪情感的提升、时间管理和生涯规划等发展性的心理咨询辅导。有大量成功的心理咨询辅导案例,在心理教学和咨询辅导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和学生的喜爱。
2007年担任天津市“十一五”规划课题“高中学困生学习态度的现状及培养的调查研究”的课题负责人,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了“高中生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研究”课题研究。自2006年起在每年的校园文化节期间独立筹备、策划、组织大型的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及校园心理剧的展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孙雪玉多次荣获全国及市级教育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主要成果有:2006年[中学生常见的心理问题及教育辅导对策]和[一个高三厌学问题的咨询辅导],获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学术论文评比二等奖;2007年[强迫心理倾向心理咨询辅导个案]获天津市 “教育创新”论文评选一等奖;2007年[新课程背景下高中学困生心理咨询辅导模式的实践与分析]获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实践与研究论坛论文评比一等奖;2007年在第五届“健康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论文、刊物、课件共获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九个。
吴琼 1969年生人,黑龙江省铁力市第五中学心理健康教师。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师协会理事,黑龙江省伊春市教师进修学院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潜能,培养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摸索,探索出适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模式:开设心理辅导课、定期心理讲座、开展咨询活动、融入集体建设、课题研究理论提升、渗透各学科教学等,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框架。
在课题研究方面,参与教育部规划课题的子课题“家庭教育观念对中学生心理危机的影响”(2004~2007),研究成果获一等奖。参与铁力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在初中历史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的研究”,获市级二等奖。吴琼还多次在省市开展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奖,并多次在大会上交流展示。2007年在教育部规划课题“边疆欠发达地区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子课题研究成果展示中,[众人拾柴火焰高]获部级心育优质课;[“融”、“容”二字筑心桥]在中国教育学会心育课题组科研成果评审鉴定会上,被评为渗透课类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此外,吴琼撰写的多篇研究论文在部级、省市级比赛中获奖。
李月芝 1964年生人,北京市大兴区第五中学心理教师。大兴区心育先进工作者,大兴区骨干教师。
大兴五中在心育方面起步较早,为了使学校的心育工作得到延伸和发展,李月芝注意在教材教法上选择突破口。通过调研,了解到不同年级学生的不同心理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心育教材和教学教法。如针对高三年级的团体辅导讲座,及时有效地帮助他们应对考试压力。此外,在个别心理辅导方面积极采用多种形式,不仅有个别面询、电话咨询、回信咨询,还增加了网上咨询。同时,设计的每一堂心理课尽量做到以活动为主,以学生的体验为主,在心育课堂中运用心理测验、课件讲座、辩论会、录像、音乐、心理剧、讨论等多种手段,使每位学生在热烈有趣的活动中情感得到体验,行为得到训练。如,为了让学生们加强右脑的锻炼以及左右脑的配合,她精心编了一套“手操”,不但锻炼了大脑,而且增进了同学间的人际信任和合作观念。
李月芝先后有六篇文章在三届“健康杯”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奖。2004年在“全国中小学心理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场作观摩课[探讨学习心理]。2005年为全区的中小学心理教师作题为[如何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专题报告。2006年在区第五届教师信息技术环境下“三优”评选中,获得课件三等奖。
李岚 1976年生人,江苏省苏州中学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副主任,管理学硕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苏州中学“新生代名师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与研究中心研究员,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骨干教师。
长期致力于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九十年代以来,参与了七项重点心理课题的研究工作,尤其是在校园心理剧的研究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编写了国内最早研究心理剧的专著――[校园心理剧]。此外,多年来对考试心理进行了实践研究,为广大考生及家长开设中高考心理讲座近三十场。
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参加过多次社会公益咨询活动。被聘为苏州市总工会女职工维权指导中心指导员、苏州广电总台生活广播网“阳光地带”特邀嘉宾、[姑苏晚报]“小荷名师团”成员、沧浪区社区心理矫治中心专家志愿者、友新街道婚姻家庭心理健康指导中心顾问,并长期担任[苏州日报]“辛菲热线”栏目的特约撰稿人。
历年来,被评为苏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苏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会先进个人、苏州中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苏州中学教学能手。发表文章五十多篇,十篇论文在全国及省市获得一、二等奖,参与编写心理教育著作共五部。
李远 1969年生人,福建省厦门市金尚中学专职心理教师,湖里区教师进修学校心理兼职教研员。
2001年9月开始在金尚中学执教心理课并开展学校心理咨询等工作,成为厦门市第一位专职的中学心理教师。
李远编写福建省第一本中学心理校本教材――[初中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用书及教师用书,目前全国有几百所学校以此为教材或参考书。2003年首开厦门市第一堂青春期性教育观摩课[当花季到来时――性仪式的觉醒]。2002年至2006年期间,参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共获得一等奖二项、二等奖三 项、三等奖一项。
李远主持参与多项部级、省市级课题,如“厦门市城乡结合部初中生学习动机的调查与研究”、“厦门市城乡结合部初中生青春期性教育的调查与研究”。由她主持的部级课题“厦门市流动人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调查与研究”的子课题“厦门市流动人口未成年人自卑心理的调查与研究”等获各方面的肯定。
李远认为青春期教育应从小学高年级开始,不是中学阶段的专利。为此,她给学生、家长、教师作了多场关于青春期性教育的讲座,反对性教育无师自通论及性教育是教唆论,认为老师或家长应该与孩子大方自然地谈性,提倡青春期性教育要做早、做好,要以健康正确的知识代替不健康的知识。
李海燕 1973年生人,现任教于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中学。北京教育学院助教,北京教育学会会员。
心理课[是墙还是桥]荣获2007年北京市心理健康示范课一等奖,入选北京市好教师视频课堂。2007年4月参与北京市“十五”继续教育“信息技术融入学科教与学”骨干研修项目;担任市级研究课题“亲子沟通”,研究论文 荣获三等奖。除教学外,李海燕还长期从事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主任培训、家庭治疗等工作,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方面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她利用业余时间撰写的多篇论文在各级比赛中获奖。2003年撰写的论文[合理设计写作活动提高英语写作兴趣]一文,在北京市基础教育“外研社”杯英语教与学展示活动论文评选中荣获市级一等奖;2006年撰写[在课堂教学中应用鼓励策略对提高教学成绩的研究]一文,获得市级心理健康杯征文一等奖;2006年撰写的[浅谈英语教学中的心育渗透]一文获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实验2006年优秀论文一等奖。[浅谈英语教学中的心育渗透]一文经“世界杰出华人教育家协会”和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编委会检索、初审,入选[中国21世纪教育思想文献], 全文刊入。
李海燕的培训、课例、论文等收录在“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李海燕教师专辑”。
杨红霞 1967年生人,广东省汕头市D滨职业技术学校专职心理教师。广东省心理学会会员,社会心理学会会员,汕头市阳光心理咨询热线和蓝天义工心理咨询辅导老师。
主持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十五”规划研究重点课题“教师关注效应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撰写十多篇教学科研论文在全国、省、市级教学期刊上发表,获国家、省论文评比一、二、三等奖。取得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A证”、“B证”证书,为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教师。
杨红霞一直负责学校心理咨询室“谈心坊”工作,注重以自身的人格魅力为示范,时时教书育人,累计心理咨询课六百节以上,个别咨询人数近四百名。是汕头市八十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心理、礼仪专业培训讲师,培训人员三万余人。杨红霞特别关注农村妇女心理素质,编写[汕头市农村妇女学校实用教材],免费发放基层并为她们提供心理、礼仪培训。
由于工作能力突出,杨红霞多次在省、市级评比中获奖。曾获广东省首届中小学团体心理辅导优质课评选一等奖,广东省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方案一等奖,汕头市首届中小学团体心理辅导优质课评选一等奖。被评为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广东省骨干教师、汕头市优秀青年教师,汕头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
陆海涛 1960年生人,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陆海涛每周承担12~15节课的教学任务,每天下午课后为学生提供咨询。除了教学与咨询任务外,陆海涛还有多篇文章在各级比赛中获奖。[高一新生适应状况调查分析]获第二届“健康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二等奖、山西省第二届课堂教学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学生吸烟行为调查]获第三届“健康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二等奖。[关于阳泉市22所中小学(含职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及发展趋势的调查报告](刘成福、赵之云、陆海涛)获第四届“健康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二等奖。
陆海涛连续三年参与阳泉市教育局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教学工作。2005年编写了二十多万字的[心理健康教育读本]。参与学校的部级课题“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能力”的专项研究。
由于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陆海涛所在的阳泉一中成为“阳泉市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学校”,许多兄弟学校纷纷来校参观心理咨询室的建设。一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和心理咨询水平得到了全市的公认。2004年陆海涛受到省教育厅通报表彰,2004年至200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2005年被学校评为省示范高中建设先进个人。
陈彦 1980年生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中学专职心理教师。工作中始终秉承“一份快乐两个人分享就变成了两份快乐,一个痛苦两个人承担就变成了半个痛苦”的服务宗旨,努力做到“多一份努力,少一份遗憾”,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开拓与创新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几年来,积极撰写论文,论文[浅谈学生学业成就动机的激发与培养]在[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上发表;教育案例[老师,您说“谢谢”了吗]在[现代教育报]上发表;[给学生一个健康的“摇篮”――心理辅导案例引发的家教思考]等多篇论文在第四届“健康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成果评选活动中分获二、三等奖;[合理情绪疗法在心理咨询中的运用]等多篇论文在厦门市第二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分获二、三等奖。在“首届全国学校心理辅导专项评选”活动中被评为“辅导之星”。
实践中,积极投身课题研究,分别参与省级重点课题“优化学习心理 开发学习潜能”、区级课题“湖里区流动人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区级课题“网络时代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构建”的研究。几年的课题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收获,组织编写了校心理健康教育文集[心海导航]。由于工作能力突出,陈彦还被评为厦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工作者。
陈艳 1983年生人,浙江省上虞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心理辅导站站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获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2007年3月,[浅谈青少年自杀心理危机的干预]获上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一等奖;辅导方案[生命的美丽乐章――抑郁心理的个案辅导]获上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个案一等奖;辅导方案[给自己一片广阔的天空]获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优”评比优秀辅导方案二等奖。
工作至今,本着从学生的角度来体察学生的需要,以“关注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健康,提升每一位学生的心理品质,让每一位学生都奏响和谐的青春旋律”为主要工作理念,接待学生个案辅导上百例,为不少学生解除了心中的困惑与烦恼。
课堂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阵地,陈艳力求以课堂为主渠道,不断开发新型课件,在课堂中增加有意义的心理游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以活动为载体,创建了“心灵氧吧”学生社团,组织学生进行心理拓展训练,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增进心理健康的方法和途径。陈艳希望,通过努力,尽量为每一个学生的健康发展提供帮助,让每一个学生充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陈艳萍 1975年生人,四川省成都市第七中学专职心理教师,研究生学历,中学高级教师,NLP专业执行师。四川省心理学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成员,成都市妇联、共青团成都市委、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援助中心及成都人民广播电台等多个组织机构特约专家。
陈艳萍从事青少年心理教育研究与实践十年。率先在成都市中小学引入“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并在全市教育系统推广。首建“小组协作教学”模型,开创“‘1+12’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在当地心理健康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陈艳萍致力于心理健康教育及其理念的传播。过去十年,大约为三万名全国各地中小学一线骨干教师和中小学生进行过咨询或演讲。
在课题、论文、辅导课研究方面,其主研的部级心理教育课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心理辅导”获省二等奖、市一等奖;“烦恼的故事――寻找内心的不合理信念”获2002年成都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一等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化研究]获四川省心理健康教育专委会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与高一学生谈适应]和[孩子住校以后]发表于[心理与健康];著有[讨厌的高考――高中学子心路历程与专业心理辅导]一书。
周兆伦 1970年生人,四川省大邑县安仁镇学校副校长。中国心理学会会员,四川省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成都市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
以“助人自助,自觉觉人”为工作理念,以心理健康教育事业为终生追求,在探索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内容和操作模式等方面独树一帜。利用“以课堂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以课题深化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凸显心理健康教育,与其他领域整合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的策略,形成了“搭平台普及推广,抓龙头入室登堂”的工作风格,在省市起到了示范和辐射作用。
作为科研课题“尊重平等教育与课堂教学改革”和“农村中小学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策略研究”主研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体验教育模式研究”负责人,课题成果获“十五”课题部级一等奖、省三等奖、市一等奖。
二十多篇,其中获部级一等奖四篇。[高起点助推新境界]等12篇文章入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心理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中国当代教育思想文库]等书刊上。创办学校心理协会刊物[心理论坛]、[托起心中的太阳]、[绿色心地]、[心晴]、[心灵之声](获全国校报校刊评比一等奖)。参与编辑[成都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通讯]。
姚立新 1966年生人,浙江省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中学高级教师。1987年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本科毕业,2002年取得浙江大学教育心理学硕士学位。
参与编写的心理读本主要有:[初中生心理辅导]、[开启心灵之窗――自我意识的发展和教育]、[学生心理卫生]、[心理健康教育课]、[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读本]、[教师心理调适]等。研究成果主要有:[初中生心理素质的调查研究]、[浙江省中学生心理素质的调查研究]、[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研究]等。
2004年论文[区域提升初中教育整体水平的策略研究]获杭州市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浙江省教科研成果二等奖;2005年[中小学教师压力管理的研究]获杭州市教科研成果一等奖,完成专著[教师压力管理];2005年“初中教师生存状况的调查研究”获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第六届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18年来一直从事学校心理辅导的组织、管理和培训工作,接待来访学生和家长逾千人次。姚立新在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学生需要成长,而成长中有困惑、有矛盾,他们需要关爱和帮助,这就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理由。在辅导学生的过程中,不仅学生得到帮助和成长,也使她的人生变得更充实和丰满。
赵晓捷 1962年生人,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市卫生学校心理学讲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理事,牙克石市心理卫生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心理卫生学会会员。
赵晓捷自九十年代初开始从事心理健康教育,较早地提出了要“注重学生性心理健康教育”(1993年发表于[内蒙古中等职业教育]),提出了“中小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1995年全国心理健康学术会议上的报告)。至今,她在心理健康教育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十余篇,专著两部,参编教材四部,参与部级、省市级课题六项,并多次应邀出席全国性心理教育交流会议并讲话。
赵晓捷于1993年对本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教学,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随即,带着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与当地林业管理局和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试点研究,很快受到教师和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普遍欢迎。经过六年之久的科学探索,基本上找到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为更广泛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探索出了成功的模式,编写出了体系完整、内容简练的心理健康教育用书,目前该成果不仅填补了本地区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的空白,而且正在稳步地进行推广。
唐烨 1972年生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三中学专职心理教师,教育学硕士。黑龙江省首批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能手,黑龙江省第八届心理学会理事,中国心理学会会员。
自1995年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是哈尔滨市第一位专业毕业的专职心理教师。现在为高一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为高二举行每月每班一节专题讲座,为高三学生进行个别咨询。教学形式力求多样、生动、亲切又有实效。
创造性地探索多种方式,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如组建学生心理自治委员会,招募志愿者,组织他们参加各种团体训练和心理游戏,并且鼓励他们将学到的技能技巧运用到寝室生活和班级管理中,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经过四批培训,如今高一学年的志愿者达到了120余人,学生热情很高,辐射面比较广。
在开展课题方面,唐烨参与负责两个部级课题,一是全国心理健康教育课题“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模式”,被评为课题先进个人;一是“面向二十一世纪高中课程教材改革实验研究”,此课题已经结题验收。主编了由东北师大出版社出版的实验教材[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获得部级课题的子课题一等奖。此外,唐烨还参编六本图书,发表文章近百篇,在省市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和讲座近二十场,发挥了良好的辐射作用。
高永金 1981年生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首师大桂林附中专职心理教师。广西心理学会会员,桂林市心理健康教育教研中心组核心成员,[中学生心理]杂志“特约心理辅导教师”,广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心理辅导教师导师,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大学本科毕业生心理学科组考评专家。
现为教育部专项课题“中学生学习情感测查系统的应用研究”核心成员,广西教育科学“十五”规划A类资助经费重点课题“中学生学习情感测查系统研究”核心成员、校级重点资助课题“民办中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发研究”课题组组长。
近三年来,高永金在[中国教育报]等近二十家部级、省级刊物上发表独著论文六十余篇。其中,[走进象牙塔]一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专著[中学生心灵自助丛书](共三册),已由科学出版社于2007年出版。
高永金曾受邀到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市荔浦中学、桂林市田家炳中学(四中)、桂林市十七中、桂林市十九中和桂林市全州二中等多所学校讲学。多次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评为“优秀心理辅导教师”,被桂林市教科所评为“桂林市优秀心理教师”。多次展示全省、全市的心理公开课、优质课。参加第四届“健康杯”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荣获一等奖。
黄海燕 1973年生人,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老师。中国心理学会会员,中国心理网特聘心理咨询师,陕西省心理学会学校专业委员会理事,陕西省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与咨询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咨询中心特聘讲师,陕西省心理学会碑林分会副秘书长。
现为辽宁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在读心理学博士研究生,师从中国心理网特聘学习指导专家金洪源教授,研究方向为临床心理治疗与潜能开发。曾先后接受过樊富珉教授的“团体心理咨询与治疗”培训、申荷永教授的心理治疗提高班、胡佩诚教授的“性心理治疗”、丛士的“精神分析”等若干个学习科目。
2006年被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评为先进个人。
2006年个案[我战胜了自己――阅读障碍]获西安市教育个案分析、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案征集评选一等奖,同时获第四届“健康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二等奖。2007年课件[情绪的认识与调节]获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二等奖。2007年[特殊心理问题咨询案例――强迫性思维]获西安市2006年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评比活动二等奖。
彭玉华 1968年生人,北京市怀柔区红螺寺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003年至2006年主持市级课题“课堂教学心理环境优化的研究”,从撰写开题报告,到指导教师开展研究,使教师在研究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2006年11月在北京市“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德育信息化建设”研讨会上代表怀柔区心育教师发言,介绍了心育教师在心理咨询室建设中的作用,受到专家和与会领导的好评。
几年来彭玉华在高中心理健康教育课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近二十篇文章获国家、市、区级奖,如教学设计[人际关系辅导]获中央教科所优秀教育成果一等奖,[让我们成为好朋友]获怀柔区中学中青年教师优秀课评比一等奖,示范课[情绪调节]的教案和课照被怀柔区德育网选用。教学设计[战胜考试焦虑]入选[辅导个案和活动方案]一书,论文[别开生面的班主任培训]入选[育德心篇]一书,论文[学生绘画的心理分析]入选[探索的足迹]一书。编辑[高中生心理健康读本]和[红螺心语],为学生提供了心理健康活动和阅读的素材。
因在教科研方面的优良表现,2004年彭玉华被评为怀柔区教育科研先进个人,2003年6月被评为怀柔区教育系统优秀党员,2004年7月被评为中学心理高级教师,2005年9月被评为怀柔区中学骨干教师。
曾莉 1968年生人,山东省青岛市第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教师。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理事,青岛市心理学会理事,青岛市家长学校讲师团讲师,青岛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成员兼高中部负责人,青岛市“名师公益课堂”教师。
曾获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青岛市家庭教育先进个人、青岛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能手等称号。在市级以上论文评比中获奖论文20篇,并有多篇发表。开设省、市级公开课各一节,在青岛市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中获一等奖。连年担任青岛市、淄博市、威海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班讲师,应邀在青岛、济南、淄博、潍坊、威海、滨州、烟台等地作心理健康教育报告六十多场次。多次应邀到青岛电视台、青岛交通广播电台做青少年心理和家庭教育的专栏节目。
任山东省地方课程[生命教育](初中上、下册)的编委,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论文集[心路]编委,青岛市的心理健康教育案例集[牵手心灵]编委。承担多项省、市级教研课题,参加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在课堂教学中,以个别化教学为手段,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实验研究”,被评为先进个人。
心理健康教育是朝阳事业,充满艰辛,也充满希望。在这项救助心灵的伟大事业中,曾莉老师与更多的同仁一道,与来访者一起,携手共成长。
董艳菊 1975年生人,北京市第十二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北京市丰台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中小学心理教师上岗培训专家,北京市沙燕心理网热线咨询教师。
董艳菊在开展心理辅导课方面经验丰富,多次开展国际、国家和市级公开课。主要成果有,2004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元智能”研讨会上作公开课“亲子之间”;2006年为新加坡教育部部长及其他随行教师作“竞争与合作”公开课。为了发挥示范校的辐射作用,几年来,她的课对区内其他兄弟学校完全开放。
在论文和论著方面,2000年论文[开启学生心灵之窗]获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第七届学术会议部级二等奖;2004年论文[心理教师的舞台]发表在[基础教育参考]第六期上。2006年参编[叛逆不是我的错],由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2007年主编完成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教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分册,由人民出版社出版;2007年副主编的[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指导用书],由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由于工作业绩突出, 2006年董艳菊被授予丰台区优秀青年人才称号,并获三万元奖金,当时她就把三万元捐给十二中作为贫困生基金。2007年她还被光荣地选为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韩鑫桐 1977年生人,2002年毕业于东北师大教科院,教育硕士。现任吉林省吉林市第一中学心理教研组组长,兼任吉林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委员会理事,市心理学会会员,北华大学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特邀助理研究员,曾任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特聘咨询师。
从教六年来,先后六次作省级以上观摩课,十余次作市级公开课,多次获省、市级奖励,数次赴北京、长春等地参加培训。2006年获吉林市“教学能手”称号,2007年获吉林省“教学新秀”称号。
本着“为每一位学生的终生幸福奠基”的教育理念,她热情、执著地为了自己喜爱的事业不辍地耕耘着。
教学中,她视教育为心灵的艺术,经过多年潜心钻研,形成了生动活泼、亲切幽默、游刃有余、收放自如的教学风格,深受学生喜爱。
咨询中,她从不放弃每一个学生,把他们作为倾听、感受、欣赏和思考的对象,有效帮助千余名学生和家长解决了心理问题。
工作中,她注重学习、勤于反思,带领全组成员多次承担或参与部级、省级科研课题,均圆满结题。先后参与编写十余部教辅书籍,撰写的多篇文章在省、市获奖,其中两篇发表在[教育科研动态]、[教学案例]上,九篇被收入[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设计]一书。
教育感言:工作着,快乐着;付出着,收获着;成长着,幸福着……
李代远 1972年生人,北京市新源里职业高中德育主任、团委书记,中学高级教师。
2006年被中央教科所及中国伦理学会“十五”国家重点课题组评为德育科研“先进工作者”,2006年10月在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深化研究与推广实验”课题研究中获优秀成果一等奖,2006年4月论文[论当前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在朝阳区职成教育论文中获一等奖。在工作的同时,作为多个科研课题子课题的负责人进行研究,有国家“十五”重点课题的子课题“职业高中德育活动课的实践和研究”、市级“十五”重点课题“职高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研究”、“职高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研究”。2005年、2006年连续被评为北京市朝阳区先进德育工作者。自1997年起,在学生中设立“开心信箱”,回复过上百封书信。2001起成为学校开通的学生心理咨询热线的值班老师之一。同时积极开展各种与学生有关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006年起,在朝阳区教委的指导下,与北京读你心意心理咨询中心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系统地进行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该校这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目前,“健心计划”已进入深入开展的阶段,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王春玉 1972年生人,黑龙江省大庆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1993年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系,后取得教育学硕士学位,大庆市“关爱工程”专家组成员。
发表[善待学生的消极思维]、[超限效应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应用]等文章,先后参加编写多本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用书,如[初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读本]、[高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读本]、[关注学生的成长]、[中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程]和[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程]等。此外还参与了多项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的研究”、“中小学心理危机预防的基本措施与方法研究”、“城镇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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